关于乐清市芙蓉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

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芙蓉中学委托,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
一、招标项目编号:HQZB-YQ-2024-59
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:非政府采购

三、招标项目概况(内容、用途、数量、简要技术要求等):

项目名称

采购预算

采购数量

采购内容

乐清市芙蓉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

营业额的32%

1

学校食堂外包服务,服务期限3年,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,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。

四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、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、投标供应商未被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8、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。

五、报名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:

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87日至2024813日(双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,上午:9:00-11:00 下午:14:00-17:00,准备好报名资料至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领取招标文件。

六、投标截止时间2024827日 1430

七、投标地点: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

八、开标时间2024827日 1430

九、开标地点: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

十、投标保证金

十一、报名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:

1、报名登记表

2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;

3、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;

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,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,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。

十二、其他事项

1、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。

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(或采购代理机构)提出质疑。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,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,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(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,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);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,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;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,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。

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;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。

十三、联系方式

采购人:乐清市芙蓉中学

联系人:谢老师

联系电话:0577-57123577

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地点: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

联系人:张先生

联系电话:15967760029

乐清市芙蓉中学

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202486


报名登记表

采购项目名称

乐清市芙蓉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

项目编号

HQZB-YQ-2024-59

报名单位名称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/手机

E-mail

序号

报名资料

提交情况

备注

1

法定代表人授权书

2

供应商营业执照